律师您好,本人今年刚毕业,于18年7月在A公司任职,签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空白,期限是三年零一个月。10月份开始缴纳9月份的社保,目前是在职五个月整。前两天因为工作失误造成述职数据小差错,已经修改完成。昨天我电脑所有权限关闭,工作账号冻结无法登陆,跟上级交谈后让我签了一个面谈记录,上面是我述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且说时间紧急让我赶紧签了字。我认为目前是在逼我离职,我可以以哪个方面申请劳动仲裁呢?是试用期缴纳社保情况、试用期时间还是逼迫自离的情况?谢谢!请发短信,麻烦了!
1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针对您的问题,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试用期缴纳社保情况。如果您认为公司在试用期内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以此作为申请劳动仲裁的理由之一。 试用期时间。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是三个月或更短的时间(如3个月),那么可能涉及试用期是否合法的问题。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判断。 逼迫自离的情况。如果公司要求您签署面谈记录并表示“时间紧急”,这可能是公司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迫使您离职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并保留相关证据,比如邮件、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明自己是被迫离职的依据。 关于电脑权限和工作账号冻结。如果这些行为导致您无法正常工作或者影响了工作的进行,您也可以考虑以此作为申请劳动仲裁的理由之一。 最后,请确保您收集好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文件、面谈记录等。同时,如果您决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便获得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期待着能够为您提供支持和服务。 祝好,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