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业是营业员,公司在未提前通知我的情况下,要改变经营方式,马上要和其它人签订合伙人合同,并要把我调到离家很远的商场去上班,我想问这事是否违法,如果我没办法去公司调动的地方上班,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后离职!
6天前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的工作变动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有权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请您先仔细阅读新的经营方式及合作条件,了解其可能带来的影响。 如果新经营方式或合作关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且双方均同意接受,则您可以考虑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 如果您认为新的经营方式对公司不利或者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您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无法前往新的工作岗位,请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总之,处理此类事件时,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问题。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