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退休女工,参加江苏省社保。我的问题是:2014年退休时因为个人档案里有“82年―85年待业”但没有其他材料,所以三年半工龄未予认定,当时让我找原始资料但我一直没找到,但我一直没有放弃,直到2018年3月终于找到了当年的零散工资发放表,投送到江苏省社保后说我的工资表里是记工分形式连临时工都不算,只能算散工,不予认定。6月份找到1983年1―7月工资表,以及83―84年年终分配表,还有当年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待业安置的文件,但是它只是未安置人员名单,里面没有我的名字,但能反证我属于己安置人员,但依然未予认定。我想问要有什么材料才能认定呢?
2025-10-22 20:20您提供的信息表明,您在退休前曾因个人档案中存在“82年-85年待业”的记录而被推迟计算工作年限。尽管您已经找到相关证明材料,并向江苏省社保机构提交了这些材料,但仍然未能获得工作年限的认可。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来增强您的申请。 重新核实和整理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所有可能支持您的工作经历和安置身份的证据都完整地保存并提供给江苏省社保机构。 与相关部门沟通。尝试联系原单位或人事部门,询问是否有任何文件或记录可以证明您确实是安置人员,并且能够提供这些信息。 寻求专家意见。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寻求法律援助,例如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评估您的权利,并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书。 保持耐心和坚持。即使遇到困难,也不要轻易放弃。继续收集和提供支持您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请注意,每个地方和国家对于退休资格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请确保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研究和了解当地政策规定。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