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3个月,因公司说根据表现4月底要裁员,3.5号上的班,每个月20号发工资,实习生实习1个半月提出辞职后可以拿到工资吗
7天前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您在实习期间提前3天通知公司解除合同,是合法的。 关于您的具体情况,由于实习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包含离职补偿条款,且您在实习期满前已经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并得到了公司的同意,因此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在您符合上述情况的前提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