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2O15年7月1日在安顺运输公司上班一直到2017年2月22日才签合同到2018年4月辞职。请问律师我的2015年到2017年的保险是否公司要补偿或公司补交保险
15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三种。一是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因此,如果您的情况属于上述情形之一,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您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段(即2015年至2017年)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您的第二点疑问,由于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企业为其员工购买的社会保障项目,因此,即使是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也必须为您办理社保。如果您离职时未办理相关手续,则可能会影响您的社保权益。建议您及时与原公司沟通并了解相关的处理方式。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