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武侯区新光路鼎族怡华的按摩技师,当时也没关注太多,因为当时签合同是做满15个月,不做满就要扣除3000元,但是我们这没有任何贵重物品也没有学他们技术,我现在做满了10个月了,交了离职表,他们告知我要扣钱3000,并且也没买社保
14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在签署任何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确认其内容是否符合您的权益和利益。如果合同中存在不公正条款或违反法律规定,则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保等事宜。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