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三年前拿三万快钱贿赂单位女领导成功进入哈尔滨平安保险公司做内勤。三年后他把当年给女领导钱的录音胁迫女领导要求退还三万快钱,迫使那位女领导辞职,贿赂者和被受贿者都是违法行为,请问一下贿赂者会被单位开除吗?
2025-02-18 07:53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律师,在此提供以下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出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自诉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如果自诉人系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委托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为其聘请律师。因此,您的情况属于自诉案件。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应该收集相应的证据进行起诉或申请仲裁。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也不得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项目。因此,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您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违纪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