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建筑木工。在工作中电锯割伤左手食指,经医院治疗左手食指去掉一节,现在公司不愿意工伤认定。请问侓师,我该怎么办,还有公司给我入的保险是在割伤手三天以后。
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如果您的工伤属于工伤范畴,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您有权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建议您收集并保存好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事故报告单、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的工伤情况和公司的责任。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按照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受伤后拒绝工伤认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工伤事实和赔偿标准。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请注意,如果公司没有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到损害。因此,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关于保险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员工个人不需要单独缴费。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您提到的在割伤手三天后才购买的保险,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内的赔付对象。请详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或咨询保险公司以获取准确信息。 总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积极维权,同时保持冷静,遵循合法程序。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