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上班2年,想辞职,但经理一直以招不到顶替为由不批准,超过半年了,还没招到人,我公司是物流公司经常加班超过18个小时,而且不买社保,我应该怎么处理?
2025-06-02 12:50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连续工作满两年且无过错,可以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您还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尽快与单位沟通,说明您的离职意愿和理由; 谈判并争取提前通知期,减少可能的经济损失; 如果单位不同意解除合同,您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解决争议。 此外,在工作中,您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要求单位购买社会保险、保障休息时间等,同时也可以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