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1号在一家制衣厂上班,试用两个月,每月工资9000元,我在4.4号提交了辞职报告,厂里一直找不到接替我的人员,在我一再找行政管理的情况下,于2018.5.12号把工作交接给了厂里的一个组长,厂里没有给我结算工资的意思,要到劳动局吗?
2025-07-29 03:27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确认您与该制衣厂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其次,如果您的离职申请已经被批准并且已经完成工作交接,那么您应该有权获得剩余的工资和任何相关的补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他们可以提供有关如何处理此类情况的专业意见,并可能帮助您解决纠纷。 此外,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请注意,这需要您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并且要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进行。 最后,请记住,无论采取何种途径解决问题,都要确保自己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