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目前已经离职,在职期间基本工资为4500,在12月份到我们主管产假回来,公司领导写一份文件,明确说明给与我每月2000元补助在工资里发放,但是我离职之后,本月并没有收到补助的金额,电话咨询了领导,他说是因为我在离职的时候没有做完某项工作,还有新来的人能力不行没办法胜任我之前的工作,所以不给我发的,我想问这种情况下,那2000元是否能算作是我的工资,我可不可以仲裁他们!
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的离职后补助问题,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法定假日和加班费。首先确认是否有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了法定节假日和加班费。 合同约定。查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中是否有明确提及离职后的待遇安排。 工作交接情况。如果存在工作交接的问题,确认是否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工作,并且这些工作是否影响到了您离职后是否应获得补助。 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并且认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价值得到了认可,那么您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详细的情况以便给出更为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