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工作3年,公司不打算续签合同,每个月工资大概4000多,这个可以有赔偿吗,对方不愿意赔偿
2024-12-02 22: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在您工作了三年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获得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但请注意,这仅是理论上的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已经尝试与公司协商并未得到满意的结果,建议您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