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一名环卫工人,但是没和我县住建局签订劳动合同,我已经干了15年了,一直没有给保险,现在已经52岁,单位要我下岗,我想问一下,我可以找待遇吗?我可以找保险吗?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可以不给上保险吗,已经15年了!
2025-05-05 18:4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在您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权益应当受到保障。关于是否需要给您缴纳社保的问题,这涉及到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考量。 如果您已经工作了15年,并且一直在从事环卫工作,那么按照相关规定,您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此外,如果您的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工龄要求(通常为一年),还可能享有失业保险等相关福利。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首先收集有关自己工作情况的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其次,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政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最后,请记得及时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妥善处理。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