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拍卖师,受聘于南宁的一家拍卖公司,聘任期限为两年,年酬金贰万伍仟元,2017年3月10日签订合同并付清第一年酬金(工资),第二年的工资从第二年聘任期第一个月7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二年工资。发放第二工资的时间已过一个月,聘用方说公司因经营困难无法再支付我应得的工资,公司属不属违约,怎样讨回我的工资?
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工资支付条款,并且这些条款是双方同意的。 如果存在明确的雇佣协议,那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可能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雇主进行沟通。尝试直接与雇主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和需求,看看他们是否有任何解释或解决方案。 尽快提出书面通知。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待遇,可以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附上详细的原因和证据支持。 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您认为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将该纠纷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便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