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14年,公司未履行劳动合同,给我才上6年保险,现因家有要事急须辞职,问公司有什么补偿,他说我主动辞职没有,这个说法我不认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2024-07-18 03:17在您提出离职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至于是否构成“主动辞职”,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员工可以主张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经济补偿金。通常情况下,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社会保险损失赔偿。若公司在员工入职时承诺为其缴纳社保但并未实际执行,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他可能的赔偿或补偿,如培训费用等。 对于公司的说法,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于后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