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3月2号邮件提出离职,公司未回复,3月13日公司领导面谈后决定不离职并发送撤销离职申请邮件,公司也未回复。期间一直正常上班,4月2日部门宣布解散,4月3日人事找我们部门所有人一起谈赔偿,结果还在协商没有定,4月4号收到公司同意离职邮件。4月6号是在正常打卡上班的,7号到9号是3月23日请的年假休息,9号去公司发现我们无法正常打卡,个人办公账号及公司内部系统个人信息均被注销,想知道我们要怎么维权,公司这样属于违法解约吗,能申请经济赔偿?通过哪几个方面维权。
2025-06-29 05:0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维护您的权益。 确认合同解除。首先确认是否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公司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了明确答复。 了解合同约定。了解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的保密协议等文件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收集证据。保留与离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邮件、会议记录、工作表现评估等相关证据。 沟通协商。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赔偿。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情况复杂或者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提供一般性的指导,具体操作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谨慎行事。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