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个月九里甫某工地上班时摔伤,没有签合同,有出勤记录和工友作证,医药费花了目前花了2000多,一个工资6000,致使尾椎骨第二节滑脱,医生建议保留治疗。即静养,大概要3个月时间,我现在能主张保守治疗期的工资、医药费、车旅费吗?如能,我可以请您为我办理吗?
2024-10-24 12:3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中受伤并接受治疗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情况符合工伤标准,并且希望获得相应的赔偿,请尽快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如果您的公司未给您缴纳社会保险,则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请记得,在进行任何法律操作之前,务必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例,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