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护士,去年医院送我去进修签了一份合同,写着十年内不能离职,如果离职就得赔偿医院五万块钱,现在上班工资是越发越少,我想辞职,可是医院他要我赔他五万块钱,我该怎么办
2024-12-01 17:31尊敬的客户, 您好!首先感谢您向我们咨询。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医院签订了一份为期十年的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在合同期满后支付五万元作为违约金。如果您决定辞职,确实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有权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在合同期间离职,通常情况下会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和可能的赔偿金等。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建议您仔细阅读并理解您与医院之间的具体条款,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全面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权益保障措施。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