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4年4月签的三年劳动合同,由于我今年1月份患病不能上班,公司在今年6月份发放了合同给公司职工签,当然我也在其中,但是合同上没有公司盖章,我们员工都签了,请问合同有效吗?由于我生病不能上班,假如单位把我的合同单独不盖章,合同好一效吗
2024-12-07 13:01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身份信息; 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者工作的起止时间;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 工资待遇,包括工资标准、奖金、福利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如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等; 劳动纪律,包括迟到早退、请假、加班等情况的管理规定。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双方已经签字确认,那么该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即使合同中没有公司的印章,只要双方已经签名并约定相关条款,该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例如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