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一家公司做行政,做了三个月,我主动离职!我要求12月20辞职,公司让我12.2号就走!,公司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在职期间,社保都我来去社保中心交,有一个员工的社保我没有给买上,去买了,但是有一步需要那个员工去银行交钱,我没有通知,导致她现在生育险拿不到?公司为由,不发我工资!说我执意要回工资就告我!我去监察大队,监察大队调节,我最后让步扣除500罚金,剩下的发给我,公司执意罚我1000.现在公司还没最后回复,就一直说要请律师告不惜代价我,给他们造成损失!没买上社保的那个员工也说要告我,您觉得我该怎么办
2025-05-03 12:56您的情况涉及劳动争议和法律责任。首先,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其诉求并寻求解决方法。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工作记录、工资单、请假申请等。 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 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做出可能对自身不利的行为。 同时,提醒您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权益,保持冷静理性,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如果您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