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叫付广成,我想提问的问题是因七月底我找了一份送快递的工资,本来觉着这行挺好的,但是做久了之后发现对这行很反感了,两三天就给我罚款,一罚就是三十到一百,这些我都接受了,但是有些罚款很莫名其妙,打比方就有个快递是我送的区域,但是我根本就没见到过那个包裹也是由我承担责任,我觉着这是公司该处理的事情吧,我只是派件员,只负责把当天到我手上的快递送到客户手中,但是没到我手上的包裹是公司的问题呀,现在都快十月份了,我七月份的工资还是苦求昨天晚上十一点多才发给我,每天最早七点半上班晚上十一点多才下班,这负责人只顾自己而不考虑员工的想法,前两天我申请离职到今天还是没给我结算工资,让他当着我面算还拖着拖着
2025-12-02 11:53尊敬的付广成先生, 感谢您向我们提供您的情况。关于您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如果您在工作中遭受不公平对待或者不合理的罚款,您可以要求雇主进行赔偿。 对于您提到的工资发放问题,建议您先与公司的财务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工资或者存在不合理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希望贵公司在管理过程中能够更加公正公平地对待员工,尊重每一位员工的权利和利益。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