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经济裁员,老板外出旅游后,不给经济补偿。在这期间办理了失业手续
2025-04-04 13:42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成功地通过失业程序获得了失业保险金,并且在此过程中没有收到任何经济补偿,那么通常来说,雇主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企业因经营困难而进行经济性裁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该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撤销或者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已经成功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但根据法律规定,雇主仍然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经济补偿金数额应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额外赔偿; 如果您认为雇主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