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丈夫因家庭矛盾以及性格不合生活很痛苦,经过多次尝试,无法调和,两人现在无法沟通,也都不想沟通.经过再三考虑我想提出离婚,女儿12岁了,意愿和我过,本人有较稳定工作,两人存款若干,住房上有个问题,夫妻名下一处有产权房产,另有一处婚后财产是丈夫名字系单位福利分房无产权,有产权的那套好分割,无产权的这套如何分割?个人的意愿是能够供我和女儿永久居住,不知是否合适,请老师帮助解答,以及起草离婚协议书,请与我联系,谢谢.
2024-07-13 12:0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首先,离婚协议书的起草需要双方的协商一致,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对于有产权的房产,通常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的意愿进行分割。至于无产权的福利分房,由于其法律属性较为特殊,可能涉及单位规定和相关政策,分割起来相对复杂。 关于您希望供您和女儿永久居住的无产权房产,这需要您和丈夫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丈夫同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该房产的使用权归您和女儿所有。但请注意,由于该房产没有产权,这种约定可能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房产的所有权归单位所有,单位有权利根据内部规定和政策调整房产的使用权。 此外,离婚协议书的起草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由于我无法提供法律服务,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起草离婚协议书,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希望您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