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入伍,2007年服役后安置在行政单位里的长期合同工至今,现在同工同酬后,工资及奖金比照工勤人员发放,公务员专项津贴的应休未休假补贴和第十三个月工资我们不能享受!但是工勤人员的奖金及福利都是跟公务员发放的一样!请问我们能享受应休未休奖和第十三个月工资吗?
2024-12-06 08:02您于2002年入伍并成为长期合同工,在行政单位工作。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工勤人员相比,虽然享有相同的薪酬水平,但因您属于长期合同工而非公务员,因此您可能无法享受工勤人员所享有的某些福利待遇。 关于应休未休奖励(如“应休未休假补贴”)和第十三个月工资,这些是针对公务员群体的特殊政策,旨在鼓励员工遵守工作时间规定,并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休息和恢复体力。对于非公务员岗位的长期合同工来说,他们是否可以享受这些待遇取决于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以及是否符合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或标准。 此外,如果您的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您所在的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那么这些规定也可能是您能否享受这些待遇的关键因素之一。建议您查阅您的劳动合同或单位的相关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如果您对相关政策或法律规定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