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规定工资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和项目抽成来构成,工资和绩效先发,项目抽成后发。公司因资金问题,已有半年只发基本工资,老板得说法是和项目抽成到时候一起发,如我现在提出辞职可以向公司要求一次性支付我前半年得绩效吗?劳动法有对这样是事件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吗?
2024-12-06 07:55关于您的疑问,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其他情况下,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您入职时没有与您明确约定薪酬结构,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那么您可以向公司主张未及时支付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规定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或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