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我是在罗湖区桂园路一个湘菜馆上班,我们没有签合同。我现在不想做了押了半个月工资,他说没有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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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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