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劳动局投诉电话 本人已在公司工作12年,自2017年9月因病请病假一年,期间公司应该每月发多少工资给我,我的底薪是2200元,如果公司不给我补齐工资,我该怎么办?谢谢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您在请病假期间,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您的工资问题,您可以向公司要求补足病假期间的工资。如果您认为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情况和理由。 提起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聘请律师协助。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