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7月入职的,当初没有在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10月份才签合同,现在6月有关系户来,要裁退我,说给我半个月找工作,我该怎么维权?
2024-10-26 23: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此外,如果该关系户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给您提供了就业机会,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因您的工作中断所造成的损失,如培训费、出差费用等。 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工作证明、离职申请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