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暑假工,在岳阳子阳游泳健身,从6月22号做到7月4号,因身体不适应而辞职,主管在我走时说一天工资不会少,后来我走了又说培训七天工资不会算,我请假填志愿不算就算了,他说培训不算钱,那我就只有一天工资了,这个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吗?
14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在劳动关系中,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其应得的全部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被拖欠了一定数额的工资,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与雇主直接沟通。首先尝试与您的雇主进行私下讨论,了解他们对您的离职和培训的看法。 提起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也可以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助到您。如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