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私企 我17年6月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老板18.7.28早上口头开会说公司效益不好要解散让我们第二天下午把工作交接好走人 没有提前书面通知 工资也说15号之前再给 也没提赔偿的事 想咨询一下 应该有赔偿吗 赔偿多少 如果不赔可以劳动仲裁吗
2025-10-08 00:0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解除合同的补偿。如果您的雇主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足够的书面通知,并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工资,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与雇主协商。尝试与您的雇主进行私下讨论,看看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这通常是一种和平解决问题的方式。 书面通知。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最好先写一份正式的通知信,说明您的不满以及请求的补偿金额。这样可以在将来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与雇主沟通无效,或者他们拒绝谈判,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求助。这些机构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并指导您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此过程中,您有权获得公正的裁决,并有可能得到一定的赔偿。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数额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建议。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