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局分局兼职弄文件,当时签了一份合同签的是从6月28日到8月31日,我现在想提前辞职,按照合同上写的是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递交了辞职信,可是他不批,我到了八月15直接走能拿工资吗
2025-10-07 23:5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局分局兼职工作,并与该单位签订了为期一个月的合同。您希望提前辞职,但对方未批准您的辞职请求。 如果您在8月15日直接离开了该单位,且没有提前通知,那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您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您的离职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或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您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考虑是否立即离开之前,请务必仔细评估自己的权益和风险,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商业伦理。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