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工作三年半,现在生病在家养病用人单位就突然不要人了,而且没有任何赔偿,办的健康证120也只退了100心里很不爽,求怎样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2024-10-29 06:32尊敬的用户, 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无故辞退”和“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可以享受一定的带薪休假;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先,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 工作期间的工资记录; 任何关于工作的电子邮件、短信或者录音等证明存在雇佣关系的文件。 在家养病期间的工作证明(如医生开具的请假单)。 接下来,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要求处理; 如果公司拒绝调解,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对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至法院。 在此过程中,请确保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并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帮助。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获得应有的赔偿!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