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南星化工总厂鄂州中南电子化学材料所员工,自2001年10月份进单位上班至今,其间单位没按排买社保。现单位要裁员,不给任何补偿。先劝退,劝退不行调动岗位去异地,调动岗位不去算自动离职。我该怎么办?
2025-05-25 15: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无法与单位协商解决此问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些机构都有权对单位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请注意,在采取行动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尽可能收集证据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