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急诊科护士,下班途中被小车撞倒,腰骶部受伤,腰椎间盘突出症,反反复复治疗七个月,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也不能胜任急诊的工作,但单位要我回去上班,调去其它科室,但我不想去,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医疗期是多久,单位这样安排我可以拒绝吗,单位是不是应该我休完十二个月看能不能胜任急诊工作才可以把我调到其他科室呢?
2025-04-03 13:50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因此,你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给你休满1年的带薪年休假。如果单位不为你安排休年假,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权。 至于你的具体情况,建议你在与单位沟通时明确说明自己的病情和目前的工作状态,并提出具体的医疗期申请。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职业健康专家或者人力资源专家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决定是否接受回原岗位之前,最好先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以确保自己能够胜任新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