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周末休息在家脚部骨折了,去医院治疗医生开了医师证明建议休息三周,然后拿相关资料找同事帮忙到公司请了病假,复诊的时候医生又开了三周休息,继续请了病假,结果到第二个月发工资时候工资单显示负数,这样意味请了一个月病假还欠了公司钱。请问公司这样违法么?签订劳动合同上面签订的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2026-02-23 22:1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病假规定和薪资支付问题。首先,如果您的医生确实开具了建议休息三周的证明,并且已经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了请假,请问您是否收到了相应的薪资补偿? 其次,如果您在休病假期间,公司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医疗期的规定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公受伤需要休息的期限。在此期间,员工可以享受部分工资待遇,具体标准由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共同确定。 再次,关于工资单上的“负数”,这可能是由于公司在计算您的工资时没有考虑到您休假的情况。因此,在确认了您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后,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要求其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详细记录所有与请假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生出具的证明、请假申请、工资单等。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解决这一问题。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获得公正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