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的规定是从星期一到星期六上班,星期天单休。早上九点开始,六点下班。但实际我们从早上九点开始,一直工作到晚上九点,有时候一直到十点。刚开始星期天也占用我们半天时间说帮公司展业(也就是业务员的工作:发传单)我们是后线。现在星期天也全天加班,还说是总公司要求连续大干五十天,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没有提过加班费,只说我们是帮忙)
2025-04-02 06:12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权和工资待遇保障的权利。在您的情况下,您所在的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支付您合理的加班费用。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加班的问题,应该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并且需要遵守以下原则。 必要性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证明加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时间限制原则。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不得安排员工连续加班超过48小时。 通知与告知原则。应提前向员工说明加班的具体情况,包括加班的原因、时间范围等信息。 赔偿责任原则。如果确实存在违法情形,如未经许可连续加班等,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与所在单位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并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寻求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