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基层的医生算是事业编制的,但是目前缺人手,领导要求我们两个人24小时轮留上班,只算8天公休加班,加班费为40元天合理吗?请教一下我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2024-10-23 13:1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您被要求每天工作至少8小时,但只有8天公休日,并且没有额外的补偿,这违反了法律规定。 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纠正这种不合理的安排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得到更好的待遇和条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