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妇幼保健院一名非编织员工,在医院担任收费员工作,单位工资1600元底薪加500元加班补贴,一周休息一天半。节假日也没有按照规定发三倍工资,年假也是一天都没有。请问他们违反劳动法吗?
14小时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时间和福利待遇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作为非编制的工作人员,您享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并且享受了法定的加班补偿。同时,您还享受了一定的年休假和节假日加班费,这是由企业自主决定并遵循国家相关规定来实施的。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您所在单位的行为并不违法。不过,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确认自己的权益是否得到妥善维护。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