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70岁,农村户口。于今年2月17日发生车祸,造成腰椎骨折。2月22日至3月13日在丹江口市人民医院住院,共花43767元。六日份在十堰医学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我父亲能赔偿多少钱?
2024-12-08 21:0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计算。对于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需要考虑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 具体而言,如果您的父亲是农村户口,则其残疾赔偿金可能由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标准确定;如无其他证据证明,可以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至于精神抚慰金,一般情况下会结合受害人的人身伤害程度、恢复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因此,在进行具体的赔偿计算时,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获得更为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