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黑龙江省伊春市的一名企业下岗职工,下岗时间1998年,被动下岗,单位解体,这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一直在交,当然养老保险企业给承但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在这里我想咨询的是失业险,我己经失业多年,为什么还强制交失业险呢,如果我不交会不会影响退休啊,年纪已大,身体又不好,打工很困难了,请问我这种情况还需要交失业险吗?希望能尽快得到您好心律师的帮助,谢谢!
22天前尊敬的读者。 您所提到的问题涉及到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失业保险。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如果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某种原因丧失工作能力,并且符合相关的领取条件,那么您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即失业保险是为了解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项目。因此,即使您已经失业多年,仍然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至于是否需要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您是因为疾病、工伤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工作,或者因为经济状况不佳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那么您可能符合条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再缴纳失业保险费,因为这部分费用将由政府承担。 然而,如果您的情况并非上述情形,而是由于自身因素(如自愿离职、提前退休等)而导致失业,那么您可能需要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便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此外,如果您计划重新就业,也需要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以确保将来可以及时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 最后,建议您与当地的社保部门联系,详细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要求,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