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餐厅上班的一名服务员跟餐厅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每个月有两天的带薪休假我这个月休了六天假本来应该扣除我四天的工资但是现在主管告诉我这六天的工钱都扣除报过那带薪休假的两天的工钱。这个主管是在我休假后新来的主管我休假是向上个离职的主管请的上个主管告诉我的是只扣四天的工钱但是现在这个主管却告诉我要扣我六天的工钱 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这样合法吗?
2025-03-30 01:3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的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新的主管已经接手工作,他有权按照公司的政策和规定处理员工的假期和薪资事宜。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新的主管可能需要与之前的主管进行沟通,并确认之前是否有任何错误或遗漏。 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记录和通讯记录,以便于将来可能的争议解决。此外,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