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企打了三年多的工,交了三年的养老保险,老板以合同未满为由,不给予办理私业保险,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备注:(我是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
2025-03-30 00:25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您的权益确实可能受到损害。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如果您的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出离职,并且提前通知了公司,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完全失去了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与老板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想法和需求。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指导和支持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基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强烈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