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公司的人事,由于我开除了公司的一名员工,现在这名员工要求公司赔偿给他5000员,这笔赔偿款是罚我人事个人的呢?还是公司承担?
回答数:866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本人承担违约金外,不得擅自扣除劳动者工资。因此,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了合同解除,那么您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对员工进行补偿,而不仅仅是赔偿员工。建议您与员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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