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三个月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医社保,老板无故让我下个月不要来上班了。因为是私人小企业没有工作服工作牌,只有每天原始的打卡记录,我只拿到这个月的打卡记录,并且公司发工资的形式是个人转账到银行卡,转账内容没有写工资这一项。我该如何证明我在这公司上班三个月半。
2025-04-12 21:40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您的主要诉求在于要求证明自己在某家公司(假设为“私人小企业”)连续工作的三个月半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入职后应当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如果该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告知和保障义务,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为了证明自己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权益状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相关证据。 -保留所有关于雇佣关系的确切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通知、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文本等。 -留存所有的考勤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打卡记录、签到表、请假申请单等。 -如果有录音或视频记录,这些可以作为证明您在公司工作的时间的辅助证据。 向公司索要正式的工作合同。 -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联系公司负责人,询问是否能够提供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文件。 -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合同,您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是在该公司工作的事实,例如保存与公司相关人员的交往记录、参加过公司组织的活动等。 寻求第三方证明。 -可以请同事、朋友或其他见证人出面作证,证明您确实在此期间在公司内工作。 -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劳动法专家进行咨询,获取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依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务必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