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已三年时间但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社保,本人已申请离职,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公司要多少经济补偿金。(本人每月工资为4000元人民币)
2025-04-12 21:0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公司在您离职时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您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具体的经济补偿金额,需要根据您在公司的实际服务年限来计算。通常情况下,服务年限越长,补偿金额越高。具体数额可以参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699元人民币)乘以服务年限,再除以十二个月,然后乘以服务期间的月平均工资。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祝您早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