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工厂里做普工的,没有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公司扣税只扣一部分人后面又退还一小部分人的税款,一小部分人不退回,有一部分人不扣税违反劳动法吗?
2024-10-30 14:4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的社会保险进行申报,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因此,如果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依据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再次,关于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您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律师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