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51周岁,在一家私企(四星级酒店)工作,最近因骨膜炎请病假在家,但是刚歇了一个月零十天,主管就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办理辞职去,我本人也想过办理辞职,但是由于我是2011年4月入职工作至今,而我的五险一金确是单位从2015年1月给我缴纳至今,另外的四年单位没有给我补偿,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这四年的五险一金单位能给我补贴吗??还有我的病假也没有任何的补贴与补偿,所以我想了解怎么样解决呢???
2025-03-29 07:46尊敬的客户,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联系原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询问关于五险一金和病假补偿的具体政策,并确认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您的主张。 如果单位确实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此问题,以期得到公正处理。 此外,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支持。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