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公司要我们签劳动合同,但签的合同跟以往的不一样,有改动过,但公司人事部没有跟我说明,签的是最低标准工资,无固定合同,签了快10天还没有盖章给一份我,这合法吗?
17天前您提到的劳动合同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同时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并同意合同条款,并且应由双方签字确认。 其次,关于合同中的“最低标准工资”和“无固定期限”的表述,这些术语可能需要进一步解释以确定其含义。如果该规定是在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相冲突的情况下提出的,那么它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劳动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报酬;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纪律; -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因此,建议您的公司重新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是否经过了必要的审批流程。此外,如果您对公司的做法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以便澄清任何误解或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