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公司规定上九下六,可是每次都要八点半到开早会,周六日还要八点二十就到,开始上班,晚上下班说培训,培训每次就压时间,六点下班,培训到六点四十五才下班,也没有任何加班费
6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规中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也规定了工资支付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结合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存在一些不合规之处。首先,公司的规定导致您的工作时间远超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上限,不符合国家关于工时制度的规定。其次,您的培训时间超出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范围,并且未提供相应的加班补偿。此外,您提到的培训结束后未能及时下班,这违反了正常的劳动时间安排。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纠正违法行为。 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 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了解并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清晰的证据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的沟通记录、会议纪要等。希望您能够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