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1个月、之前说保底4500的、我说不做了.就跟我说不做的话,就没有保底、只有底薪,底薪是1400的。我现在是试用期,还没有签合同,我说现在走的话,他是说要提前一个月,如果自己走的话就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没有工资发的。这样我怎么办?
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签订,因此不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首先,您有权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有权要求雇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协商解决。您可以直接与雇主沟通,表达自己的不满和要求,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 向人力资源部门求助。如果雇主拒绝调解或协商,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不当的行为而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希望您能尽快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